读书笔记《论自由》2

发布时间:2025-06-27 17:53:18

读书笔记《论自由》2

读书笔记《论自由》2

在第一章论思想与讨论之自由,作者论述了讨论的重要性,任何观点都不是永无谬误的,真理也具有片面性,反对意见很重要,真理才能由片面变全面。我们不能随意否定任何一种观点(比如不能从“有用性”这一指标评论,因为有用的个体有差异,这也成为了上层阶级打击异己的武器,比如对新兴教派的迫害,比如苏格拉底之死),况且如今普遍持有的观点,也会为未来社会所摒弃。失去或限制思想与讨论之自由会如何呢?会让一个本应成为思想家的人思想僵化,一事无成,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整个民族思想退步。\n \n第二章论幸福要素之个性自由,作者强调在此基础上每个个体要发展“独创性”,追求个性自由,集体无意识只会导致个体的迟钝和麻木,失去辨识和判断的能力。我们不会问:我喜欢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适合我?而是会问:和我一样的人,通常都干什么?大家都习惯于泯于大众,仿佛这样更安全。树木削去梢或被修剪成各种形状,并不比其天然形状更好看,不同的植物需要在不同的土壤和自然环境中生长,人也一样。\n \n第三章论社会对个人行使权力之限制,作者明确了个人自主权与社会职权的范畴,例如一个人喝酒我们不应去责备他,但一个警察在工作时间喝酒则应收到责罚;或者你不能要求一个穆斯林吃猪肉,穆斯林也不能要求你不吃猪肉,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不要在错误的时间地点做错误的干涉,不要把个人善恶强加给整个社会。\n \n第四章论自由原则之应用,在竞争林立的社会中,如何保有自由的权利,作者提出了两个原则,一为:个人的行为如果只关乎自身而不涉及他人,那么个人就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来对整个社会负责,但是如果别人出于自身利益而认为有必要,那么社会可以向一个人提出建议,做出指导,进行劝说和退避三舍,但不应用预防措施或者惩罚手段去干涉;一为:个人应当对自身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负责,并且会受到社会惩罚或者法律惩罚。并且就贸易自由(禁酒令的不合理之处),婚姻自由(父权专制),教育自由(强制实施普及教育)等一一做了说明。\n \n这本出版于1859年的书,距今已一百多年了,但是很多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很有借鉴意义,值得欣慰的是穆勒提出的许多观念已经得到了验证,特别是个性自由方面,当今的新青年已经在实践的路上了,但是我们也看到由此引起的个人自主权和社会职权互相干涉的新问题,比如网暴事件年年不断,萨特说自由也是一种责任,我们在自由选择的同时也要为自己和他人负责。由此可见,探寻“自由”之路任重而道远。